扬中市住院医疗保险政策一览表
参保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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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16日前已办理参保手续且不间断缴费的人员可继续缴费参保。2011年6月16日后不再新增办理参保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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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保险基金的缴纳(按上年职工平均工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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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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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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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周岁
及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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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-39
周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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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-55周岁(女)
40-60周岁(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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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保人女年满55周岁、男年满60周岁,连续参保缴费不足20年时,按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%一次性补足20年(900元/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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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保人首次参保缴费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,如连续参保缴费,可一直按首次参保缴费时所在年龄段的缴费比例缴纳住院保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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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续缴费20年及以上且未发生住院医疗费用,女年满55周岁、男年满60周岁后,年结算费用可达1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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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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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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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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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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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缴费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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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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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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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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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缴费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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均为5 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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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医疗保险待遇(必须是首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住院费用,含停保后又重新参保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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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保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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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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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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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年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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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外地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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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可结算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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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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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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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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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批准转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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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批准转 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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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 销
比 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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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先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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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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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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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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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 点
医 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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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定点
医 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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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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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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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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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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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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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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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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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先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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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先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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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先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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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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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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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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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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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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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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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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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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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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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 地 定 点 医 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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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
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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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院、二院、三院
四院、中医院
江滨医院
三五九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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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
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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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人医、省肿瘤医院
省中医院、皮肤研究所
南京鼓楼医院
南京第一人民医院
南京军区总院(限肾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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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
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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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医院、瑞金医院
长海医院、胸科医院
长征医院、华山医院
传染病医院、五官科医院
东方肝胆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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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
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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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血液病专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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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
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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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院(限西来
镇参保人员)
第三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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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办理: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(二楼)
咨询电话:88325314 85102002 88339606
缴 费:市各农村商业银行
二○一三年一月
(转自扬中医疗保险网)